低保户在异地就医的报销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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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就医备案
若在异地居住超过半年,需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长期备案,备案时需说明就医地点。若更换长期居住省份,需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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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异地就医备案
不在异地长期居住的低保户,每次异地就医需办理短期备案,但仅限当次有效,可多次办理。
二、报销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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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就医
完成备案后,持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居住证明(或务工证明)等材料,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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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出院后需提交以下材料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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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出院证、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并加盖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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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或务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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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比例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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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参保地政策一致,通常为70%-90%(具体比例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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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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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转诊 :省外就医需提前办理转诊手续,未办理则无法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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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时效 :医疗费用需在次年9月30日前结算完毕。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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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自费医院或特殊门诊,可能无法直接使用医保报销,需提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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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淮南)支持线上备案(如拨打8881890或使用"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前,通过参保地医保部门或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材料准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