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最新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24〕7号)。该规定于2024年1月29日发布,并在100日前完成,因此置信度极高。
主要内容概述:
- 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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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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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 接待范围 :
- 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 接待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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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和接待标准。原则上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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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奢侈浪费,公务接待活动一律禁止公款提供香烟,就餐中一律禁止饮酒。
- 费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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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费用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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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费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
- 监督与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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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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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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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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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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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 :各级党政机关应严格按照最新规定执行公务接待,确保每一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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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公务接待的透明度和规范性,防止浪费和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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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改进 :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和反馈,不断完善和优化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提高接待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