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以下是关于串通投标罪的详细法律规定和解释。
串通投标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条文
-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司法解释
-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 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 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 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
- 投标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 招标人:特殊主体,必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主观要件
- 故意:行为人明知串通投标行为会损害他人利益,但仍决意为之,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
客体要件
- 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客观要件
- 串通投标行为:投标人之间私下串通,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相互勾结,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
串通投标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情节严重时的立案标准
-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 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 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 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串通投标罪的量刑标准
自然人犯罪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罪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串通投标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投标人之间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不正当勾结,损害他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法律对此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禁止和规定,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刑事处罚。了解这些法律规定和立案追诉标准,有助于更好地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