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024年社保补缴新规定
一、补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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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补缴
- 适用于因单位整体欠费、调转、应缴未缴等原因导致的社保欠缴,需提供单位公章、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工资单等材料。
- 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员工社保断缴的,可由单位申请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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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
- 个人因非单位原因断缴的,原则上不允许一次性补缴。
- 特殊情形允许补缴:
- 2011年7月1日前参保或有过参保记录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 广东省户籍人员(男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或非广东省户籍在莞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参保人,满足延缴条件后可申请趸缴。
-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且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人员。
二、补缴方式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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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补缴流程
- 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社保经办机构生成缴费台账并转地税部门扣缴。
- 2024年7月1日起缴费基数调整后,需在2025年1月通过【社保费申报】模块补缴2024年7月至12月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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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流程
- 符合条件人员需前往社保部门或指定机构提交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并缴纳费用。
三、补缴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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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调整补缴
- 2024年7月1日起缴费基数调整为4767元/月,需补缴所属期2024年7月至12月的差额(个人部分17.68元/月,单位部分33.1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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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费用
- 趸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和比例执行,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欠缴年限和基数确定。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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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 用人单位需在社保部门规定时限内完成补缴,逾期将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可能面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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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
- 补缴完成后,参保人可恢复社保权益,享受养老金、医保等相应待遇。
- 医保缴费满年限(男30年、女25年)的退休人员可终身免缴医保费,并建立个人账户。
五、政策过渡
- 2025年3月10日后新增参保人员(此前未在村参保的)不享受财政补贴。
- 困难群体退出补贴范围后,按普通参保人政策执行补缴。
以上规定综合了2024年东莞社保补缴政策的核心内容,涉及补缴条件、流程、费用及特殊情形处理,具体操作需结合个人或单位实际情况向社保部门咨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