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社保政策及上海地区的执行细则,在上海缴纳的10年社保可以全部迁移至其他地区,但需注意以下条件和流程:
一、迁移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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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移险种
- 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可办理跨省转移
-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般不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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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条件
- 需在转入地(新参保地)已建立社保账户并正常参保
- 原上海社保账户需处于停缴状态(如离职后未续缴)
二、迁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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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
- 通过“国家社会保险政务平台”或“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提交申请
- 填写转入地(如浙江省)、转出地(上海市及具体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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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上海社保局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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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办理
- 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向上海社保机构发送联系函
- 上海社保机构完成资金划转和手续交接(通常需3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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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地选择影响
- 若户籍不在上海,且迁移后其他城市缴费不满10年,退休地可能调整为户籍所在地
- 若退休前最后参保地为上海且累计缴费满10年,仍可在上海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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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缴费处理
- 如上海与转入地存在重复缴费时段,需到社保分中心办理清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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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 社保转移不受时间限制,10年前的缴费记录仍可转移
四、特殊情况
若未找到新工作单位,可选择暂时保留上海社保账户,待就业后再转移,避免断缴影响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