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交了五年社保后回老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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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在上海缴纳社保
- 个人身份缴纳:如果只是短期回家,比如暂时休息一段时间又打算回到上海工作,可以以个人身份继续在上海缴纳社保。需要凭离职证明、身份证等到原公司所在的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办理缴费主体的变更手续,即由单位缴费变更为个人缴费,之后就可以继续在上海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 重新在上海工作时缴纳:如果后续又回到上海工作,新用人单位会直接在原来的缴费账户上继续缴纳社保,之前在上海缴纳的社保年限可以继续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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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社保转回老家
- 有新工作的情况下转移:如果回老家后找到了新的工作,可在老家的新单位办理临时社保缴费账户,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在实际缴费以后,如果自己的年龄条件符合要求(男性在50周岁以内,女性在40周岁以内),可以将上海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老家的用人单位,由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这样,在老家缴纳的社保缴费年限和在上海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 无工作个人身份缴纳情况下转移:如果回老家后没有重新就业,也可以在老家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符合社保关系转移条件的,最好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回老家,以便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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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社保现状暂不处理
- 如果目前还没有确定是长期留在老家还是未来有可能再回到上海或其他城市工作,也可以先不做社保转移,让社保暂时留在上海。待确定退休地点或有了明确的工作安排后,再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转移。
在上海交了五年社保后回老家,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选择继续在上海缴纳、转回老家或者暂时保持现状等方式来处理社保关系,以确保自己的社保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