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男职工生育险的报销情况如下:
- 一次性生育补贴:符合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法规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补贴标准为流产的 200 元;顺产的 1200 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 2000 元。
- 护理补贴:若生育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 12 个月,其护理补贴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标准为 15 天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若生育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未满 12 个月,按已缴月数除以 12 后所得的比例支付。
- 失业无医保的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门诊费用(仅限围产期检查费用),怀孕 1-16 周内甲乙类费用待遇 600 元;16-28 周内甲乙类费用待遇 380 元;生育检查 28-40 周甲乙类费用待遇 445 元,所有周甲乙类费用待遇共计 1425 元。生育住院费用甲乙类享受 50% 待遇(即参保女职工 50% 待遇)。
需注意,吉林省医疗保障实行市级统筹,属地管理,具体报销标准和流程可能在不同地区存在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