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半年报业绩预告的规定,综合各证券交易所及监管要求如下:
一、披露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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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定
半年报业绩预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的 15日内 披露,即 7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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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板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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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 :无强制披露要求,但需遵守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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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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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同比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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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或下降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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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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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 :强制要求披露,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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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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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或下降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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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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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 :与主板一致,无强制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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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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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形
需披露的情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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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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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同比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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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或下降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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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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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情形
基数较小的公司(如每股收益低于0.05元)可申请豁免披露。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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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量与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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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报业绩预告需在 7月15日前 发布,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公司财务数据准备进度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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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未能按时披露,可能面临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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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年报预告的区别
半年报预告的“提前量”不固定,仅要求在报告期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而年报预告需在次年2月前披露。
四、违规后果
若公司未遵守披露规定,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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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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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处罚(如罚款、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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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索赔风险。
以上规定综合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具体要求,上市公司需根据自身情况谨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