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辽宁养老金政策调整及后续实施情况,退休金重算补发的规定如下:
一、重算补发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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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仅限2024年1-11月退休的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 12月退休人员按2024年新计发基数计算,不享受重算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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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调整
2024年全省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201元,涨幅3.06%(如沈阳8266元、大连8823元)。
- 重算补发以2024年新基数为基准,补发差额部分(如按旧基数计算的退休人员)。
二、补发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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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月数
根据退休时间确定补发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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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退休:补发8-11月养老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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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月份退休:补发对应月数(如9月退休补发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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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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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差额 :按新基数与旧基数核算差值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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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 :2014年10月-2024年9月退休的“中人”,按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按比例逐年补发(如缴费满15年补10%,满30年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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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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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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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本年度退休、计发基数公布前退休、养老金正常发放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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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调整(如2024年3%涨幅)不享受重算补发,仅年度调整差额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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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补发通常从退休次月开始,按月份补齐差额。
四、2025年养老金调整
2025年辽宁养老金继续调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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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3元,全省超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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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 :缴费年限不足15年补15元,超15年每年补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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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调整 :根据养老金水平增加0.5%-1%。
调整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20元至154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计发基数调整、年度养老金调整及过渡期补发机制,确保退休人员待遇与缴费年限和地区经济水平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