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以下几种情况不需要做水保方案:
- 1.无新增建设用地的公路路面改造、养护等情形:根据《南宁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无新增建设用地的公路路面改造、养护等项目可以免予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 2.码头建设未占用陆地且不在陆地上取、弃土:同样根据《南宁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码头建设未占用陆地且不在陆地上取、弃土的项目可以免予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 3.其他依法免予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其他依法免予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情形也可以免予编制。
- 4.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根据《水土保持法》及相关规定,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小型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 5.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
- 6.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
- 7.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
- 8.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
水保方案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免予编制,具体情况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