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产检的顺序和时间表对于确保母婴健康至关重要。以下将详细介绍产检的各个阶段、具体时间和推荐的检查项目。
产检顺序
孕早期(1-12周)
- 第一次产检:孕6-8周,建立母子健康手册,进行超声检查确定孕周、胎儿数目、推算预产期,排除宫外孕,并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乙肝、梅毒、HIV等检查。
- 第二次产检:孕11-13+6周,进行胎儿NT检查,筛查染色体异常和先天性心脏病。
孕中期(13-27周)
- 第三次产检:孕14-20周,进行唐氏筛查或无创DNA检测,评估胎儿患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异常的风险。
- 第四次产检:孕20-24周,进行大排畸超声检查,筛查胎儿结构异常。
- 第五次产检:孕24-28周,进行糖耐量筛查,评估妊娠期糖尿病风险。
孕晚期(28-40周)
- 第六次产检:孕28-30周,进行小排畸超声检查,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
- 第七次产检:孕30-32周,复查乙肝、梅毒、HIV等,并进行胎心监护。
- 第八次产检:孕32-34周,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胎心监护等,评估胎儿宫内状况。
- 第九次产检:孕35-36周,进行胎心监护、B族链球菌筛查等,评估分娩方式。
- 第十次产检:孕37-38周,进行胎心监护、彩超检查,评估胎儿宫内情况和胎盘成熟度。
- 第十一次产检:孕39周,进行胎心监护,评估分娩准备情况。
- 第十二次产检:孕40周,进行胎心监护,评估分娩准备情况,必要时住院待产。
产检时间表
孕早期(1-12周)
- 第一次产检:孕6-8周,建立母子健康手册,超声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等。
- 第二次产检:孕11-13+6周,胎儿NT检查。
孕中期(13-27周)
- 第三次产检:孕14-20周,唐氏筛查或无创DNA检测。
- 第四次产检:孕20-24周,大排畸超声检查。
- 第五次产检:孕24-28周,糖耐量筛查。
孕晚期(28-40周)
- 第六次产检:孕28-30周,小排畸超声检查。
- 第七次产检:孕30-32周,胎心监护,复查乙肝、梅毒、HIV等。
- 第八次产检:孕32-34周,胎心监护,B族链球菌筛查。
- 第九次产检:孕35-36周,胎心监护,评估分娩方式。
- 第十次产检:孕37-38周,胎心监护,彩超检查。
- 第十一次产检:孕39周,胎心监护。
- 第十二次产检:孕40周,胎心监护,必要时住院待产。
产检注意事项
通用注意事项
- 空腹检查:部分检查如糖耐量筛查需要空腹,检查前晚上10点后禁食。
- 憋尿:孕早期超声检查需要憋尿,孕3个月后的超声检查一般无需憋尿。
- 胎动监测:孕28周开始,每日自数胎动,发现异常及时就医。
- 高危因素:有高危因素的孕妇需酌情增加产检次数和项目。
特殊注意事项
- NT检查:最佳时期为孕期11+0周至13+6周,需在医院提前预约。
- 糖耐量筛查:检查前一天晚上10点后禁食,第二天需空腹到医院检查。
- 大排畸超声:需要提前预约,在20-24周进行,不需要空腹、憋尿。
产检是确保母婴健康的重要环节,按照推荐的顺序和时间表进行产检,并注意相关注意事项,可以帮助孕妇及时了解胎儿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