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天
辽宁省关于父母陪护假的规定如下:
- 独生子女护理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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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时长 :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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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年满60周岁后住院治疗时,其独生子女可享受此假期。
- 非独生子女护理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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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时长 :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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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但并未特别说明非独生子女的具体假期时长。
- 护理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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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时长 :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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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产妇配偶在子女生育后可享有20天的护理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 育儿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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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时长 :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日的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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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综合以上信息,辽宁省的最新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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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护理假 :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适用于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年满60周岁后住院治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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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生子女护理假 :10天,但具体实施细节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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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20天,适用于产妇配偶在子女生育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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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每年累计10天,适用于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辽宁省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