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在开始领取社保养老金后不久(如4个月)不幸身故,家属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相关事宜:
- 1.办理死亡证明:家属需要到当地医院或公安机关办理死者的死亡证明。
- 2.通知社保机构:家属应尽快联系当地的社保机构,告知死者已身故的情况。可以拨打社保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和办理。
- 3.提交相关材料:根据社保机构的要求,家属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死者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死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养老金银行卡或存折家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 4.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一般用于支付死者的丧葬费用,具体金额根据当地政策而定。抚恤金:根据死者生前的工作年限和缴纳社保的年限,家属可以申请一定的抚恤金。
- 5.退还多领的养老金:如果死者多领取了养老金(如4个月的养老金),社保机构可能会要求退还多领取的部分。家属需要根据社保机构的要求进行处理。
- 6.其他福利:部分地区可能会有其他相关的福利政策,家属可以向社保机构咨询是否有其他可以申请的补助或福利。
建议家属尽快与当地社保机构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顺利完成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