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等21个省(市)
根据国务院批复及民政部部署,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范围已扩大至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包括:
一、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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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省份
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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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内容
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跨省通办”服务,覆盖全国78.5%人口。
二、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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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双方均非试点地区户籍的当事人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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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一方居住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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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可凭居住证在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或选择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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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试点地区(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扩大为全境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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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新增徐汇区、吴中区、虎丘区3个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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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范围覆盖全国,但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以上信息综合国务院批复、民政部部署及各地政务实践,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