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工会相关政策,2025年工会补助标准主要涵盖职工福利、疗休养、文体活动及困难帮扶等多个领域,具体标准如下:
一、职工日常福利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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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慰问
- 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涵盖符合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及生活必需品。
- 基层工会每年可额外发放一次工会消费券,用于购买日用消费品和文化旅游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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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育慰问
- 工会会员结婚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慰问金或慰问品;符合政策的生育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慰问金或慰问品,男女双方均可享受。
- 会员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慰问金。
二、职工疗休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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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休养规模
- 市县两级工会每年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用于职工疗休养活动,覆盖劳模、一线技术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
- 基层工会需配合制定年度疗休养计划,确保全体职工五年内至少参加一次疗休养,经费由职工福利费承担,工会可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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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疗养补贴
- 合肥市工会对职工会员休养活动提供每人200元补贴,活动范围限于本省或长三角地区当日往返。
三、文体活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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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经费
- 春游秋游活动每人每天开支不超过200元,含交通、门票及工作餐费用,不得列支导游费或补贴。
- 基层工会每年可增加一次全员参与的文体活动,并允许用会费购买景区年票或组织观看文体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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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及保险
- 文体活动统一服装购置标准为每人不超过600元/年,经选拔参加上级活动可提高至1000元/人。
- 高风险体育比赛可为参加人员购买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四、困难职工帮扶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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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对象
- 包括深度困难职工(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相对困难职工(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倍)、意外致困职工(年度损失超3万元)等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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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项目
- 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及法律援助,资金来源于中央及地方财政、工会经费和社会捐赠等。
- 帮扶资金需实名制发放,严禁用于与困难职工无关的支出(如工资、福利补助等)。
五、其他专项补助
- 表彰奖励:基层工会每两年可评选优秀工会干部及积极分子,表彰人数不超过会员总数10%,奖金不超过人均800元。
- 劳务费用:文体活动聘请裁判、评委等劳务费标准为裁判每半天不超过50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半天不超过200元。
以上标准综合安徽省总工会及地方政策,具体执行以基层工会实际安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