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一季度亏损是否需要预告主要取决于其上市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以下是详细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沪市)
年度业绩预告:如果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上市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 1.净利润为负值;
-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 3.实现扭亏为盈
- 季度业绩预告:对于季度报表,沪市没有强制性披露的要求,即上市公司可以选择是否进行预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市)
年度业绩预告:如果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上市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3.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4.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 季度业绩预告:深市主板的股票如果一季度亏损,则需要进行预告
总结
- 沪市:一季度亏损可以选择是否进行预告,没有强制性要求。
- 深市:一季度亏损需要进行预告,但根据最新规定,经交易所批准后,可以不用披露一季度报亏损状态
因此,具体是否需要预告,取决于上市公司所在的证券交易所及其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