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卡确实可以进行二次报销,这旨在为在职职工提供额外的医疗保障。以下是关于工会卡二次报销的详细信息,包括条件、范围、流程和常见问题解答。
二次报销的条件和范围
保障对象
- 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由市总工会管理的工会会员,并持有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的在职职工。
- 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但未组建工会组织的所有用工单位(包括集体、合资、三资、民营及私营企业等)可以组建工会办理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享受本计划。
保障责任期
本计划以自然年度为一个互助保障责任期。
保障责任范围
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认可的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由个人承担的“自付(一)”费用可享受医疗补助。
- 住院医疗费用:首次住院扣除1300元起付线后按20%比例核算互助金,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扣除650元起付线后按20%比例核算互助金。
- 门诊医疗费用:扣除1800元起付线后按20%比例核算互助金。
- 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在封顶线以上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继续产生的“自付(一)”费用在不同区间享受不同比例的互助金,最高互助金额可达200653元。
二次报销的流程
自动打入账户
目前采用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信息与社保数据对接的方式,由北京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软件系统核算互助保障金额,直接打入职工个人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账户中。
需要材料
- 参加社保的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 参加社保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
- 出院证明。
- 医药费收据。
- 住院费用详细清单。
- 其他可能的辅助材料,如相关会议的通知等。
办理时间
互助金按季度支付,一般来说第一季度的互助金在5月份发放,第二季度在8月份,第三季度在11月份,第四季度在次年1、2月份自动发放。
二次报销的金额限制
最高互助金额
本计划最高互助金额为200653元。
互助金计算公式
- 住院医疗费用:第一次住院:[“自付(一)” - 起付线1300元]×20% = 互助金额;第二次住院:[“自付(一)” - 起付线650元]×20% = 互助金额。
- 门诊医疗费用:[“自付(一)” - 起付线1800元]×20% = 互助金额。
- 封顶线以上费用:在不同区间享受不同比例的互助金,最高互助金额可达20000元、30000元、40000元和90000元。
常见问题解答
互助金给付
保障责任范围内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后,北京办事处将于次年第一季度完成核算,互助金将直接打入会员互助服务卡中。
除外责任
- 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发生的费用(“个人自费”、“自付(二)”费用)。
- 被保障人拖欠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在保障期限内仍未补交的。
- 工伤、生育、职业病导致的医疗费用。
- 被保障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互助金。
互助金查询
下载“北京工会12351”APP,注册并登录,进入APP,点击【互助保障】,点击【保障给付查询】。
工会卡的二次报销是为在职职工提供的一项额外医疗保障,旨在减轻职工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二次报销的条件、范围、流程和金额限制都有明确的规定,职工可以通过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享受这一福利。如果职工对二次报销有任何疑问,可以下载“北京工会12351”APP进行查询或直接咨询工会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