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广东省医保参保人可以在外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包括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目前,广东已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的县域全覆盖,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均支持跨省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省内更实现跨市就医“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直接结算。生育保险的生育医疗费用也能够省内跨市异地直接结算。
一、异地就医备案类型及适用人群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备案后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包括异地转诊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异地生育就医人员
符合国家、省生育政策的异地就医人员,可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相关医疗费用。
| 备案类型 | 适用人群 | 备案有效期 | 报销政策 |
|---|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长期有效 | 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异地转诊、急诊抢救等 | 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
| 异地生育就医人员 | 有异地生育需求的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 | 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 可在就医地直接结算 |
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覆盖范围
- 住院费用
广东省参保人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省内异地发生住院费用均可实现直接结算。 - 门诊费用
包括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的费用,也可在异地直接结算。 - 生育医疗费用
符合国家、省生育政策的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可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 项目 | 是否支持异地结算 | 报销标准 |
|---|
| 住院费用 | ✅ |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
| 普通门诊费用 | ✅ |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
| 门诊特定病种费用 | ✅ |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
| 生育医疗费用 | ✅ |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
三、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操作流程
- 备案途径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粤医保、粤省事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备案。 - 就医方式
选择已开通联网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 结算方式
(1)直接结算:在已开通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2)手工报销:因特殊情况未能直接结算的,可凭医疗费用发票、明细清单等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 结算方式 | 适用场景 | 优势 |
|---|
| 直接结算 | 在已开通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 | 减少垫资负担,便捷高效 |
| 手工报销 | 未能直接结算的特殊情况 | 保障报销权益,但需提供完整材料 |
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报销比例及待遇
- 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由参保地政策决定,备案人员异地就医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85%提高到80%-95%。 - 待遇标准
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原则,即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按就医地规定执行,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 项目 | 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 最高支付限额 |
|---|
| 住院费用 | 80%-95% |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
| 门诊特定病种费用 | 80%-95% |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
| 生育医疗费用 |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
五、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注意事项
- 备案材料
不同备案类型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如居住证、劳动合同、转诊单等。 - 急诊抢救
异地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按高标准报销。 - 就医凭证
参保人需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医,确保能够直接结算。
| 注意事项 | 说明 |
|---|
| 备案材料 | 不同备案类型需提供不同材料 |
| 急诊抢救 | 视同已备案,按高标准报销 |
| 就医凭证 | 需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医 |
广东省医保参保人可以在外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尤其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已实现县域全覆盖。备案后,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可以直接结算,减轻了群众“跑腿”和“垫资”的负担,提高了就医便利性和医保报销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