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医保在广州就医的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是否备案、是否按规定转诊以及就医医院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 肇庆职工医保
- 已办理备案:在备案城市(广州)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合规医疗费用,按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核报。住院方面,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 91%、退休 93%;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 85%、退休 9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 80%、退休 85%。门诊方面,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在职职工 65%、退休人员 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在职职工 60%、退休人员 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在职职工 55%、退休人员 60%。
-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按规定转诊或不按规定转诊到备案城市以外的城市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就医:参保人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外就医的,支付比例比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标准降低 10 个百分点;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外就医的,支付比例比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标准降低 30 个百分点。
- 肇庆城乡居民医保
- 按规定转诊:市外就医起付标准为市内同级医院的 120%。按规定转诊到指定转诊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比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降低 10 个百分点,即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5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4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40%。
- 未按规定转诊:未按规定转诊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异地自主选择就医)报销比例比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降低 20 个百分点,即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4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3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30%。
需要注意的是,肇庆市 2025 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设定为 1.5 万元(含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市内就医支付比例为 1.5 - 10 万元(含 10 万)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 60%,10 万元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 70%。市外就医在市内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下降一定幅度,具体幅度与基本医保市外就医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