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保报销金额与医疗费用、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医保政策密切相关,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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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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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村卫生室):60%报销比例,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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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90%报销比例,起付线200-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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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85%报销比例,起付线500-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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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80%报销比例,起付线7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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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医院:20%-60%报销比例,起付线2000-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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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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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4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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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无明确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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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按比例报销直至封顶(如职工医保6万元内55%-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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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特殊病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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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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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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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60%
三、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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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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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累计1200元(在职60%-75%,退休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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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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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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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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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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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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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封顶线:14万元(6万元内55%-90%,超限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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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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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在职人员起付线1200元,退休800元,起付线可通过共济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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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大学生参保人员扩大至全省联网定点机构,未参保可能影响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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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城乡居民医保2025年延长缴费期至2月28日,逾期3个月将暂停报销
以上比例及限额为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福州市为例,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就医地点和医保类型,结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计算可报销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