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南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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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不设起付线,参保人可自愿选择1家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定点,自签约之日起享受待遇。报销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500元;驻济高校大学生报销比例为65%,年度支付限额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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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
-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的年度支付限额300元,使用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额外增加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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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
- 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
- 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0%。
- 社区医院,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80%(少年儿童85%)。
-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80%(少年儿童85%)。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70%(少年儿童75%),精神卫生专科医院75%(少年儿童80%)。
- 其他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60%(少年儿童65%)。
- 省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50%(少年儿童55%)。
- 驻济高校大学生:
- 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0%。
- 社区医院,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0%。
-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0%。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80%,精神卫生专科医院85%。
- 其他三级医院,起付标准700元,报销比例70%。
- 省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700元,报销比例70%。
- 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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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
- 参保居民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补助待遇。流产的限额补助350元,引产的限额补助1350元,住院分娩的限额补助3000元。实际发生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据实支付,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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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大病医疗: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住院、慢特病)年度内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4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予以报销,年度支付限额40万元。具体报销比例为:起付标准-10万元,报销比例60%;10万元-20万元,报销比例65%;20万元-30万元,报销比例70%;3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75%。
- 大病特药:将省统一组织价格谈判的抗肿瘤分子靶向药和治疗其它疾病的特效药品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对参保人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合规特药费用,给予一定补偿。其中,盐酸沙丙蝶呤片、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报销比例80%,年度支付限额40万元;注射用伊米苷酶、注射用阿糖苷酶α、注射用阿加糖酶β,40万元以下报销比例80%,4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85%,年度支付限额90万元。
2024年济南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涵盖了多个方面。这些政策旨在为济南市的城乡居民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