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退休前一年是可以将社保转移到大连的,但具体条件和流程需要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来确定。以下是一些相关信息:
转移条件
- 省内转移:参加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参保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由大连市流动至省内其它城市就业参保的,可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 跨省转移:跨省流动到非户籍地就业且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转移材料。
转移材料
-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医保中心出具的《参保人员变动通知单》
- 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单位参保人员)》
- 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在办理社保转移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转移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转移手续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