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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
产检假是指在职妇女孕期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 怀孕第6-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
-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 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产检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应当按照正常全额工资计算,不应扣除。这是因为产检假被视为正常出勤,而非病假、事假或其他类型的休假。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女职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