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孕妇的产检假天数根据怀孕月份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规定如下:
- 1.怀孕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
- 2.怀孕6-7个月:每月继续享受1天产检假
- 3.怀孕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
- 4.怀孕9个月及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孕妇的健康和胎儿的安全,具体实施情况可能会因地区或企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孕妇有特殊情况或医生建议,可以与雇主协商调整产检假的安排
产检假应计入劳动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正常出勤对待,不得以产检为由扣除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