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医保可以在外地使用,但有不同情况,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省内使用情况
目前除三明、南平外,省内异地就医都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购药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只要参保人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以正常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里有余额,就可以在省内异地联网的定点零售药店刷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购药。如泉州医保在福州使用,如果不是三明、南平地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使用。
省外使用情况
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闽政通 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支持自助备案服务,参保人员可以即时办理。异地就医应遵循“备案 - 查询定点 - 前往就医”的流程。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未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备案会影响其医保待遇。注: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就医报销
- 材料要求: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
- 报销范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以下简称三个目录)内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医保基金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即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指的是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三个目录内的医疗费用,自己要先承担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按比例报销。根据地区、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等情况的不同,起付线标准也各不相同,从几百元到一千多元不等。
- 手工报销情况:参保人员在外地因急诊、抢救不能前往参保地或省内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刷卡就医,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回参保地后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已备案回参保地就医报销情况
为满足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因探亲等原因回参保地就医报销的实际需求,允许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一般来说,异地长期居住的人员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备案有效期一般不少于 6 个月(时限以各参保地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