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7元/月、21133元/月
宿州市自2024年起执行安徽省统一标准,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4227元/月,上限为21133元/月,覆盖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确保缴费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
一、调整范围与执行时间
职工社保基数
- 下限:月均工资低于全省社平工资60%的,按4227元保底缴费。
- 上限:月均工资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21133元限高缴费。
- 执行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后续年度动态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基数
- 养老保险:可选择4227元至21133元间任一基数,按20%比例全额自缴。
- 医疗保险:统一按4227元为基数,个人缴费比例为2%。
二、缴费比例与费用测算
| 险种 | 单位缴费比例 | 个人缴费比例 | 月缴费额(下限) |
|---|---|---|---|
| 养老保险 | 16% | 8% | 676.32元/338.16元 |
| 医疗保险 | 6.5% | 2% | 274.76元/84.54元 |
| 失业保险 | 0.5% | 0.5% | 21.14元/21.14元 |
| 工伤保险 | 0.2%-1.9% | 0% | 8.45元-80.34元 |
三、灵活就业与特殊群体政策
养老保险自主选择
- 灵活就业者可自由选择**60%-300%**缴费档次,退休待遇与累计缴费年限、基数挂钩。
- 最低年缴:4227元×20%×12=10144.8元,最高年缴:21133元×20%×12=50719.2元。
医保待遇衔接
连续缴费满6个月可享住院报销,中断缴费后补缴需承担3个月等待期。
四、对企业与个人的影响
企业合规要求
- 自2025年7月起,严禁按最低基数统一申报,需按职工实际工资申报,违规将影响企业信用评级。
- 社保稽核重点核查工资流水、个税申报、社保基数一致性,差异超10%需补缴并加收滞纳金。
个人权益优化
- 基数上调推动养老金替代率提升,月缴基数4227元、缴费30年,退休金可达社平工资40%-50%。
- 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增至2.8%,年度门诊报销限额提高至3000元。
此次社保基数调整强化了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通过动态平衡企业负担与职工权益,为老龄化社会构建可持续保障体系。建议参保单位与个人通过皖事通APP或安徽政务服务网实时核验缴费明细,确保社保权益精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