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医院等级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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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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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无起付线,报销比例50%,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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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及乡镇卫生院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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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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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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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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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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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下 :村卫生室60%、镇卫生院40%、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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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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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含):在职职工83%-91%、退休职工8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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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万元:8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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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万元:8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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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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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病医疗保险补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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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1.2万元以下 :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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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10万元 :补偿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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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20万元 :补偿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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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 :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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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限额30万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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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省本级职工500元、650元、800元三级阶梯式起付,退休职工起付标准再提高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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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管理 :部分病种可享受门诊慢性病专项补助,具体比例需根据病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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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
四、2025年最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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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个人400元/年,财政补助670元/年,均比上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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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继续执行50%报销比例,年度累计限额15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或医疗机构有所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