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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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按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469元)的60%核定,即 448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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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按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即 22407元 。
二、缴费基数调整依据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以7469元为基准,上下限分别按60%和300%比例确定。
三、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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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2023年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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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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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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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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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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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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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如住房公积金):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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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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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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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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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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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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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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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如住房公积金):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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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缴费金额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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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以最低基数为例):4481元 × 16% = 716.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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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4481元 × 8% = 358.4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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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约 1075.44元/月 。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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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缴费基数按7469元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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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生效时间 :通常为每年7月1日,具体以官方公告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公开文件及社保平台数据,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