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更换单位后,确保新单位继续缴纳医保的步骤如下:
一、转移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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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原单位缴费状态
确保原单位已结清医保欠费且无未结费用纠纷,原参保地医保处于正常状态或已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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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参保凭证
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申请,取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并暂停本地医保关系。
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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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申报
新单位需在用工后30日内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参保登记,并为职工办理医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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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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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原参保地或新参保地官网下载《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填写完整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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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原参保地《参保凭证》等材料至新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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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配合
原参保地收到新单位的《联系函》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划转及信息转移手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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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转移后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中间允许有空档,无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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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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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未就业 :可向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社保中心申请个人续保,或通过人才交流中心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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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未参保 :需先在新单位参保,再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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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时效
整个转移流程最多需45个工作日完成(含审核、资金划转等环节)。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转移,职工可向社保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通过以上步骤,职工可确保医保关系顺利转移,保障医疗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