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在鹤岗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孕周满12周前完成建档
2025年黑龙江鹤岗的孕产妇申请产检补贴需同时满足户籍、医保参保及孕早期建档三项基本条件,具体实施细则需结合生育政策与医疗福利条款执行。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户籍条件
- 需为鹤岗市本地户籍,或配偶为鹤岗户籍且本人持有居住证满1年。
- 流动人口需提供暂住登记证明及婚育情况承诺书。
医保参保状态
- 连续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且申请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 职工医保参保者需通过单位申领生育津贴,不重复享受本补贴。
二、医疗程序条件
孕周与建档时限
- 需在孕12周内完成母子健康手册建档,并在鹤岗市定点医疗机构完成首次产检。
- 建档时需提供B超检查单及血常规报告等基础材料。
产检项目覆盖
补贴涵盖NT检查、唐筛、大排畸超声等5项必查项目,超范围检查费用自理。
三、申请材料与流程
提交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 建档证明、产检费用票据(需加盖医院公章)。
办理渠道
- 线上通过鹤岗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或线下至社区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 审核通过后,补贴将拨付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符合条件的孕产妇应在孕中期结束前完成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鹤岗市卫健委将定期公示补贴发放名单,确保政策透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