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宣费扣除限额的基数为企业的销售(营业)收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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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核心收入,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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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业务收入
除主营业务外的其他合法收入,例如出租设备收入、租金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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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收入
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但税法规定应确认的收入,如自产产品用于市场推广、捐赠收入等。
需排除的收入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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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财产收入(如资产处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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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投资企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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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收入(营业外收入)
计算公式
扣除限额=销售(营业)收入×15%(普通企业)
或
扣除限额=销售(营业)收入×30%(化妆品/医药/饮料制造企业)
示例
某化妆品企业销售收入1000万,广告费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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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限额=1000万×30%=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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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可扣除100万(200万<300万)
政策时效
当前政策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特殊行业(化妆品/医药/饮料制造)仍适用30%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