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5种大病救助范围:
- 儿童先心病
- 儿童白血病
- 胃癌
- 食道癌
- 结肠癌
- 直肠癌
- 终末期肾病
- 肺癌
- 肝癌
- 乳腺癌
- 宫颈癌
- 急性心肌梗死
- 白内障
- 尘肺
- 神经母细胞瘤
- 儿童淋巴瘤
- 骨肉瘤
- 血友病
- 地中海贫血
- 唇腭裂
- 尿道下裂
- 耐多药结核病
- 脑卒中
-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 艾滋病机会感染
这些病种可能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救助对象患以上25种重大疾病,其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负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80%的比例进行医疗救助;特困供养人员按照90%的比例进行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县市区确定的需医疗救助的对象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进行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