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4年济南市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医保类型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在职) Ⅰ类病种:无;Ⅱ类病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年,其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年,省(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年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万元报销90%,1万-40万元报销93%,40万-60万元报销90%;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万元报销85%,1万-40万元报销88%,40万-60万元报销90% 职工医保(退休) Ⅰ类病种:无;Ⅱ类病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年,其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年,省(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年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万元报销93%,1万-40万元报销96%,40万-60万元报销90%;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万元报销88%,1万-40万元报销91%,40万-60万元报销90% 居民医保 200元(社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不设起付标准,精神障碍不设起付标准) 乡镇卫生院报销90%,一级医疗机构(含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8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0%(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报销75%),其他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省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建议您在办理报销时,详细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