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政策执行与基金监管
县级医保局是地方医疗保障工作的核心机构,其职责涵盖政策执行、基金监管、服务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多个方面。具体职责可归纳为以下核心模块:
一、政策执行与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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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落实
贯彻国家和省级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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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监督管理
建立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基金预算、决算及统计分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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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政策执行
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城乡统筹待遇标准。
二、基金运行与支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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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预算与结算
负责医保基金预算编制、执行及大额医疗费用审核拨付,建立基金风险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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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改革
推广按病种付费、DRG付费等新型支付方式,优化医疗费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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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管理
审核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资格,监督协议履行及服务协议执行情况。
三、医药服务与价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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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管理
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建立动态调整和准入谈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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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测与调控
监测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及医疗服务收费,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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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管理
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建立专家库及监督管理体系。
四、服务管理与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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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服务
负责医疗保险参保扩面、缴费基数核定及待遇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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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维护
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查处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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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管理
落实离休干部、困难群体医疗待遇,管理退休人员医疗费用。
五、信息化与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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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
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智能结算系统,建设医疗保障大数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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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合规
落实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保障信息系统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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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与分析
定期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分析,为政策调整提供数据支持。
六、其他职责
- 落实省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参与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以上职责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细化执行,确保医保政策覆盖全民、基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