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医改后,医院仍然属于事业单位,但进行了深层次改革以增强服务能力和效率。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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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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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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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调整 :打破总医院(差额拨款)与基层分院(全额拨款)的编制界限,实现编制总量内的统筹调剂。总医院可在核定总量内根据业务需求调配人员,基层分院也可获得财政核拨或总医院财政核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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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年薪制 :推行全员目标年薪制,将医生、护理、行政后勤等团队分配比例调整为50%、40%、10%,激发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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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保障机制
实行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将县域医保基金按人头包干给总医院,提升医院收入含金量。同时,财政核拨与绩效挂钩,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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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效能提升
通过整合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建立县域总医院(如三明市第一医院),实现人、财、物、事、绩的统一管理,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综上,三明医改通过制度创新优化了医院管理,但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性质未发生根本变化,反而通过改革增强了服务能力和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