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医保转出的办理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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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人携带有效证件和《参保凭证》至转入地经办机构窗口或网上、掌上申请办理 。有效证件包括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而《参保凭证》是由原参保地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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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实身份信息和《参保凭证》,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受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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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经办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信息表》,同时划转个人账户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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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经办机构接收《信息表》,同时接收个人账户资金,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划转,并反馈办理结果 。
对于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还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和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并转移个人账户余额。
建议:在办理医保转出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了解最新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