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苏州的医保政策自2023年起进行了改革,全面推行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这意味着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通过申请与家庭成员共享 。家庭共济允许主账户人(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将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支付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产生的个人负担部分,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时产生的个人负担部分。
要申请家庭共济,主账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资金有结余。
-
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申请流程通常包括通过江苏医保云、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各地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窗口等渠道进行申请,并需要提供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一旦家庭共济关系设立成功,家庭成员就可以通过主账户人的个人账户享受医保待遇,实现个人医药费用的分担。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共济,但医保卡本身不能直接给家人使用。家庭成员在就医或购药时,仍需使用自己的医保卡进行结算,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会先从个人账户中扣除,不足部分再通过家庭共济资金支付。
家庭共济的范围在政策中也得到了扩展,现已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而且,随着政策的推进,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使用已经实现了跨省操作,为在外地的家庭成员提供了更便利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