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的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年报销额度 :
- 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年报销额度为60万元。
- 门诊特病统筹基金 :
- 不对门诊特病统筹基金设起付标准。
- 门诊和急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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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和急诊费用在18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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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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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80%。
-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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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在3万元到4万元之间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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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4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5%。
- 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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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3万元的部分,职工支付15%,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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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到4万元的部分,职工支付10%,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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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的部分,职工支付5%,报销95%。
- 特殊人群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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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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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80%。
- 其他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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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医不再设起付线,胸透、黑白B超、心电图等检查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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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持医保卡可就近在全市64所门诊统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看病。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医保报销的覆盖率和比例,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