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社区医疗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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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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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参照管理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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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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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50%。
二、两病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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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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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病门诊 :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报销比例70%。
三、大病保险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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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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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超过12000元部分,按不同病种比例报销(具体比例需根据病种目录确定)。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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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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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其他医疗救助政策,可叠加享受。
以上信息综合了锦州市最新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年度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