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辽宁省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具体措施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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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免申即享”
参保人员在全国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时,无需备案、材料或申请,系统自动完成费用结算。
- 适用条件:非急诊且未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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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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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城市 :沈阳、本溪、辽阳三市及省直医保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省内门诊购药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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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参保人持社保卡或医保码即可使用,系统自动匹配就医地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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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优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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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升级 :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实现异地就医“无感”入院,精准推送“免申即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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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扩展 :截至2025年3月,全省14个地级市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186家定点医院。
三、特殊群体保障
- 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 :解决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确保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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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临时外出人员可通过系统自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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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标准 :按就医地医保政策执行,个人自付部分由患者承担,统筹基金部分由医保和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以上政策自2023年7月15月起逐步推广,2025年3月已覆盖全省主要城市及省直机构,参保人员可享受与本地就医同等的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