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11月以来的最新政策调整,异地就医相关规则如下:
一、备案要求
-
备案类型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需提供有效异地居住证或个人承诺书。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需提供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或劳动合同。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需提供参保地工作单位证明或异地工作合同。
-
-
备案渠道
支持线上办理,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二、报销政策
-
直接结算范围
-
门诊/住院 :执行就医地目录和参保地政策(即“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
门诊特殊病 :需办理资格认定或登记后选择定点医院。
-
-
报销比例调整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 :未转诊且非急诊人员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急诊抢救人员下降10个百分点。
-
省内异地就医 :2025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比例下浮20%,临时外出就医下浮30%。
-
-
起付标准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起付标准调整为1500元,其他人员保持参保地标准。
三、其他服务
-
个人账户使用
-
支持全国联网定点医院直接刷卡就医购药,个人账户可支付门诊费、药费及住院自付部分。
-
住院时个人账户支付比例与住院级别挂钩(如60%报销比例下浮20%)。
-
-
双向待遇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同时享受医保待遇,回参保地就医待遇不低于转诊标准。
四、注意事项
-
转诊管理 :需通过县级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未转诊患者直接结算比例下降20%。
-
DRG/DIP管理 :推动将异地就医费用纳入DRG/DIP管理,部分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已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以上政策适用于全国,具体执行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建议办理备案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避免遗漏材料或政策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