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的视同缴费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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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的界定:辽宁省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指1992年10月之前的企业职工工龄,这一时期被视为过渡期,包括军龄和下乡支青的农龄也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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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指数的计算:辽宁省的视同缴费指数是每满一年增加一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年也在增加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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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刑释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根据其刑期来计算,每满一年视同缴费一年,但最高不超过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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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辽宁省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月缴费额分为五个档次,对应的年缴费额分别为上述月缴费额的60个月、120个月、240个月、360个月和48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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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兵企业转业后的视同缴费:辽宁省志愿兵企业转业后的视同缴费计算方式较为复杂,需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来确定。
这些政策共同构成了辽宁省的视同缴费体系,旨在保障不同群体的社保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