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居民医保急诊报销的相关政策,综合整理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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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报销比例
因急危重症在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或在120急救车上实施紧急救治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由统筹基金按 60%比例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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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 门诊透析 :在指定医院治疗时,职工医保支付85%,退休人员90%;其他病种门诊规定病种支付75%,退休人员85%。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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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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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单据原件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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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急诊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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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死亡证明(死亡患者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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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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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全额结账证明(住院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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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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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报销 :通过“好就医”APP提交材料,选择自助扫码或窗口办理(仅限非在院状态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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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报销 :携带材料至参保人户籍地或定点医疗机构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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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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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限额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为20元/月,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月,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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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类型限制
仅限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丙类及乙类先行自付部分不参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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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关于调整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急危重症门(急)诊抢救病种范围的通知》等官方文件执行。
建议办理前通过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材料准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