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报销范围
阜新医保门诊报销范围主要包括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治疗、慢病、特殊病、重大疾病等,但挂号费和院外会诊费等服务费以及健康体检、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以下诊疗项目也不在报销范围内:
- 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 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 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角膜、皮肤、血管和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 其他类: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报销比例和限额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 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 10 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 50 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 5000 元。
-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 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 50 元,处方药费限额 100 元。
-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 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 50 元,处方药费限额 200 元。
-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 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 50 元,处方药费限额 200 元。
-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 1 元。
重大疾病门诊报销
职工重大医疗保险方面,慢病、特殊病、重大疾病年度起付标准为 700 元。甲类以及普通诊疗需要支付 80%,乙类为 75%,高精尖为 70%,最高支付限额为 5 万元,其中包括门诊慢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