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西藏医保异地购药政策已发生重要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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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截至2025年3月14日,西藏已开通医保钱包功能,支持跨省共济。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请开通医保钱包,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转账用于就医购药、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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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
支持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已开通医保钱包的近亲属账户,实现“一家人共享”。
二、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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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自2023年5月1日起,西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施行自治区级统筹,跨省异地就医不再执行报销比例降低政策,与参保地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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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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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完成备案后可选择直接联网结算或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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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目前跨省异地门诊仍需按参保地政策报销,尚未实现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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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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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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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医保卡目前仅支持在开通医保个人账户直接联网结算的 定点医疗机构 的住院费用结算, 异地药店 仍无法直接使用医保卡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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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在异地购药,需先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报销,或通过其他方式(如异地就医备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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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覆盖范围
- 西藏已开通医保钱包的146个统筹区包括河北、安徽、河南等7个省级统筹地区,其他地区需进一步推进。
综上,西藏医保在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和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方面已取得进展,但药店购药功能仍受限于定点医疗机构,跨省药店暂不支持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