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未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的情况下,参保人无法使用电子凭证进行报销,但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使用实体医保卡
若医院支持实体卡结算,可携带医保卡完成挂号、缴费及报销流程。
确认医院支持无卡结算
部分医院虽未开通电子凭证,但支持无卡报销功能。建议就诊前通过电话或现场确认。
电子凭证激活后使用
若已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即使医院未开通该服务,仍可在其他支持电子凭证的医疗机构使用。
手工报销或异地就医备案
未携带实体卡且医院不支持无卡结算时,需垫付费用后,凭就医凭证、医疗费收据等材料在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通过线上渠道办理报销。
注意事项 :
电子凭证未激活或医院未开通服务时,所有费用需自费。
挂号费通常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仅限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建议优先确认医院支持方式,或携带实体卡、电子凭证灵活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