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2024年职工医保政策,报销规则如下:
一、门诊报销政策
-
起付标准
-
职工: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
-
退休人员: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同样不设起付线。
-
-
报销比例
-
职工:二级医院85%,一级及以下60%。
-
退休人员:二级医院85%,一级及以下70%。
-
-
最高支付限额
- 职工及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500元。
-
其他说明
-
门诊费用中丙类药品100%自费,乙类药品先自付10%后再报销。
-
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
-
二、住院报销政策
-
起付标准
-
首次住院:一级及以下400元,二级800元,三级1200元(省属医院1600元)。
-
再次住院:按首次标准降低100元执行。
-
-
支付限额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
-
报销比例
-
职工:三级医院50%,二级45%,一级60%。
-
退休人员:三级医院70%,二级65%,一级75%。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职工门诊超过统筹基金支付限额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支付1000元。
-
新生儿参保 :2024年12月31日前参保并缴费的新生儿,出生当年门诊费用可纳入报销。
-
断缴影响 :连续断缴1年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每多缴1年减少1个月。
以上政策综合了焦作市医保局发布的最新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