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徐州居民医保在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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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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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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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
- 10000元至50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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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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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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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5%
- 5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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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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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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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0%
二、特殊群体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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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含)以上人员 :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5%,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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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学生和儿童 :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同样提高5%,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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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职工等特殊群体 :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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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三级医疗机构为1500元,二级1000元,一级及社区卫生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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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同一统筹年度内所有医疗费用(含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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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费用按比例报销,个人累计支付达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7%以上部分可获门诊慢性病补助,最高1000元
以上政策适用于市区及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居民医保,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