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如下:
- 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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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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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元至30000元之间,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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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至40000元之间,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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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报销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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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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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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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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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报销比例:70%。
- 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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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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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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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00元以上):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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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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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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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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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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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报销比例80%。
- 临时外出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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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统一降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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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省内跨市、跨省就医执行参保地医保报销比例。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 :
- 没有个人首先自付比例,与参保地医保报销比例一致。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 :
- 取消异地住院、门诊备案数量限制。
- 参保女职工生育费用 :
- 纳入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
这些政策旨在最大化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利益,减轻异地就医的经济负担。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确保在异地就医时能够获得应有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