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就医医保报销政策概述
跨省就医医保报销是指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以外的地区就医时,按照参保地的医保政策进行费用报销。根据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跨省就医备案要求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需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手续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多种途径,以登记本人信息、签署个人承诺书的方式进行办理。
医保报销比例
跨省就医的医保报销比例因就医类型和备案类型而异: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报销比例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原则上,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手工报销
如果参保人员在就医医院未开通跨省联网服务的情况下就医,或者医保系统暂时无法实时结算,参保人员需要先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回参保地按规定申请手工报销。手工报销的费用需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回参保地后,按规定申请手工报销,报销比例按照参保地的医保政策执行。
总结
跨省就医医保报销是可行的,但报销比例会根据备案类型和就医类型有所不同。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的报销比例与参保地相同,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降低。参保人员在跨省就医前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选择开通跨省联网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确保能够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